經營范圍 |
一般項目:再生資源回收(除生產性廢舊金屬),再生資源加工,再生資源銷售,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,建筑廢棄物再生技術研發,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,運輸貨物打包服務,建筑材料銷售,石灰和石膏銷售,耐火材料銷售,電線、電纜經營,建筑裝飾材料銷售,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,固體廢物治理,固體廢棄物檢測儀器儀表銷售。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許可項目:道路貨物運輸(不含危險貨物)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 |